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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名律师在大连看守所遭拒绝会见“寻衅滋事”嫌疑人

发布时间:2026-09-23 浏览量:6210

不久前,我在大连市看守所准备会见一名涉嫌“寻衅滋事”的嫌疑人,持有完善的律师执业证和相关材料。然而,看守所民警在核验后以案子涉密为由拒绝了我的请求,而在多次交涉后,理由又变成了正在进行提讯。第二天我再次前往,成为排队进看守所的第三位律师,尽管前面没有任何提审安排,却依然被告知由于办案机关预约,无法安排会见。

同一案件,却得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拒绝理由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,辩护律师有权及时会见被拘留的嫌疑人,而看守所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。这条法律明确规定了异常情况,只有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的案件才需特别许可。而针对我的案件,没有任何相关内容。

《看守所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通信权利工作规范》也清楚地指出,看守所的职责仅限于验证律师身份并安排会见,根本没有权力对案件的轻重作主观判断。即使出现问题,律师也可以通过设有的投诉渠道进行申诉,寻求相应救济。 龙8头号玩家国际

然而,看守所对我提出的拒绝理由不仅与法律相悖,甚至连其自身的工作规范也无法支持。首先,关于涉密材料的说法在现行法律中并不存在。其次,要求预约的理由同样不成立,因为我已在排队前往会见的过程中没有任何冲突。

这一事件并不是个别现象,辽宁省多个政法单位曾发布相关规定,重申了上述要求,以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。法律、规章及地方性文件一致强调,律师会见是其基本权利,不应受到无理阻碍。值得一提的是,过去有类似案例中,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并纠正了违法行为,确保了律师的会见权利。

遇到同样的拒绝,一个地方能迅速采取措施,保护执业权利,而另一处却常态化地无视法律法规,反映出法律实施中的严峻问题。 龙8头号玩家国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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